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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时间:2017年06月26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减负,减负

  《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联合发文的是国家六个部委——农业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今年,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减负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在去年,这六个部委就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那么与去年相比,哪些内容将成为今年“减负”的“新重点”? 下面小编为您详细梳理一下,帮您了解国家的好政策。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1、去年和今年都提出了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监管。今年的文件中说:及时纠正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健全村级组织支出的村民民主管理制度和部门监督管理制度;各地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集资或者要求村级配套;推动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不过,今年的变化是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着重强调了出来。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2、对于严格监管涉农收费和价格,《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体部署要求,把已经取消的涉农收费项目、行政审批、资格准入等落实情况列为当前监管重点,严禁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超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和搭车收费。

  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其中,计划生育、农机服务、殡葬服务等领域收费和价格的专项治理检查,落实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是今年与去年的不同,相信国家会在此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3、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是国家一直在推进的内容。在此方面,今年意见的新表述是:可以说,新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注重监督了。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4、加大对贫困地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民负担是年年明确的重点。其中,今年更重在强农惠农政策及经费的监督上。

  加大对贫困地区涉农收费减免扶贫资金使用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到村到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跟踪调查、情况核实和督查督办,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经济利益。

  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继续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相关工作。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5、从去年的“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到今年的“强化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可以看出国家的监督检查正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今年,还有几个新方面,真是说到了心坎上。

  中央有关部门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市(地)、县,省级和市级有关部门也要选择问题较多的县、乡,联合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督促制定治理方案,排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地方各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央和地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整治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涉及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做好有关违规违纪线索的移交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国家要继续为农民“减负”!

  6、监管不仅有政府,农民更要成为重要力量。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及时更新减负和惠农补贴政策标明举报电话,便于农民群众监督和反映问题。加强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建设,修改完善农民负担监测指标,提高实时监测效果。除此之外,还有:坚持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级督导制度。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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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linhu 会员:houlinhu  刚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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