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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10月份衡水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2人

时间:2015年12月03日信息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2月1日衡水电(记者郎海江、史艳泽)为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衡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于12月1日上午,在衡水市交警支队召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新闻发布会。

    会议介绍了衡水市“122”交通安全日活动安排和“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主题,集中曝光了2015年交通事故情况分析、2015年治酒战果及醉驾典型案例、全市较有影响的重特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2015年以来查获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战果及典型案例等六项内容。会议重点发布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据悉,1月至10月,衡水市共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54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3起,下降7.78%;死亡172人,比去年同期减少7人,下降3.91%;受伤80人,与去年同期减少5人,下降5.88%。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37250元。从地域上看,桃城区、故城县、枣强县事故起数较多;枣强县死亡人数较多。经测定,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地区为故城县、枣强县。

    超速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4项主要违法行为,共引发交通事故138起,死亡46人。其中,逆向行驶引发事故致死人数最多,共24起,死亡14人;超速行驶引发事故30起,致死13人;违法上道路行驶引发事故48起,致死12人;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36起,致死7人。

    今年1-10月份,晴天发生的交通事故共375起,占事故总数的91.91%;平直路面发生的交通事故共355起,占86.8%。事故形态多为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尾随相撞。从交通方式上看,无隔离道路发生的事故共349起,死亡152人,受伤349人,经济损失954650元,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5.54%、88.37%、86.82%、84.17%。

    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驾驶人驾龄上看,6—10年驾龄驾驶人肇事突出,共83起;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事故多发,共59起;2-3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47起;11—1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42起;16年以上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27起。


(作者:佚名 编辑:he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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