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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学生溺亡事件频发

时间:2016年07月12日信息来源: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

  
入夏以来学生溺亡事件频发

  
衡水市心血管病医院医生在滏阳小学为学生们讲解预防溺水以及溺水急救安全知识。

 


  几乎每年暑假都会发生学生溺亡事件,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转瞬即逝,带给这些家庭难以抚平的伤痛。今年入夏以来,景县就已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令人十分心痛。
  5月2日,广川镇南杨木村的几名小学生到村边小河,捉鱼,其中一名12岁少年不慎落水溺亡。
  6月3日中午,北留智镇赵桥中心小学一名学生,在学校附近水塘内玩耍时不幸溺亡。
  6月21日,后留名府乡黄古庄村一名18岁少年,只身去龙华镇大冯古庄村钓鱼,不慎滑落鱼塘溺亡。
  6月29日上午10时许,杜桥镇野榆林村一名11岁少年到村后的坑塘游泳,不幸溺亡。
  7月1日中午,青兰乡刘家官村的几名少年到王家官村坑塘抓鱼,其中一名14岁少年不慎落水溺亡。
  暑期溺亡事件的发生,多是学生安全意识差、家长监管又不到位所造成。未成年人心理不成熟、活泼好动,自我保护意识差,辨别是非能力弱,在酷热的夏天想到的就是抓鱼、戏水、凉爽,而不计后果。中小学生虽拥有一定的独立行动能力,但自控、自救能力差,因而发生溺水事故较多。这其中多是留守儿童,平时由爷爷奶奶或亲戚看管。年老的长辈对孩子的教育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形成了一些学生我行我素的性格。 
  坑塘是溺水发生的主要场所,无人监管,中小学生很容易在下水抓鱼、游泳时发生意外。
  又到了暑期,为防溺水事故发生,连日来,我市开展了溺水、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邀请交警、医疗卫生志愿者,讲解相关知识,举办现场演练,并为发放安全宣传手册,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本报也提醒广大读者,希望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同时,呼吁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做好预防。如在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组织力量在事故多发地巡防;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和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行动。家长、学校乃至全社会共同行动,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不留安全死角,织起一道严密的安全网,为学生创造安全而健康的暑期生活环境。(记者杜将)

(作者:佚名 编辑:he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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