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炕头夜话 >> 说话说理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该给合作社集资划条红线

时间:2014年09月04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 【字体:

□初剑 袁军宝
   前些时候,众多媒体关注河北多家农村合作社跑路现象。据报道,今年4月,邯郸市广平县伟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跑路,卷走资金1.4亿多元。随后,山东临清市东旭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生跑路事件,涉资2000多万元。
  这只是冰山一角。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馆陶、高邑、临漳等地调查了解到,这些县今年以来均有合作社老板跑路的现象。临漳俊红食用菌合作社出现跑路情况,3000万元资金无法兑付;高邑宏运种植合作社出现跑路,卷走资金1400多万元。
  同样是邯郸,继广平合作社发生跑路事件后,馆陶正信合作社老板失联,1.24亿元资金无法兑付,并引发当地其他合作社的关门潮,出现了大部分合作社资金均无法提取的现象。这些出现跑路的合作社共同特点是都存在吸储行为,跑路现象的背后,折射的是合作社制度和监管的缺失。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的通知》,自现在起到9月底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集中调查,治理防范超范围吸储放贷、假借合作社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山东部分地区探索开展了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工作,对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信用合作,有的超范围吸储放贷,有的假借合作社名义从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潜在风险加大,个别地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山东省提出,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须坚持服务产业发展、“社员制”、不对外吸储放贷、风险可掌控等原则,依法规范运行。不允许农民合作社以吸收资金为目的,不允许农民合作社对外公开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不允许农民合作社发放信用合作资金给非成员使用。在制度建设方面,山东省要求加强信用合作资金管理,实行信用合作资金单独开户,与合作社分设会计账簿、独立核算,对农民合作社参与信用合作人数、地域、资金规模从严管理,并且不得将资金集中用于合作社自身或投向少数社员。
   笔者以为,山东省这条红线划得好、划得及时,应该大力推广。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该给合作社集资划条红线]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邯郸永年;穷人不能死
    邯郸市永年县辛庄堡、张西堡等乡镇的白事大操大办苦了当地村民,这种不符合[查看]
    赞皇报友俱乐部成立
    8月28日,“河北农民报”赞皇报友俱乐部成立,刘庆华(农民互联网[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