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泄私愤损毁国旗 触刑法批准逮捕

时间:2013年10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因土地纠纷对村委会产生不满情绪,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行解决,脑子一热将村委会门前的国旗杆推倒,摘下国旗将其撕烂和践踏。9月26日,邯郸市魏县检察院对李某某以涉嫌侮辱国旗、国徽罪批准逮捕。
  8月14日23时许,该县德政镇大寨村农民李某某,因土地纠纷带领一些村民窜至该村村委会,砸开村委会大门,对里面的公共设施进行打砸。
  走出村委会后,李某某看到门前的国旗杆后用力将其推倒,并将国旗从旗杆上摘下后进行撕扯,致使好端端的一面国旗严重损毁,还多次用脚对国旗进行践踏。
  9月5日,经群众举报,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国旗法》明确规定,一切组织和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这也是法律赋予国民的神圣义务。对我国国旗的侮辱,是对国家尊严和人民爱国感情的损害,必须予以严惩。
  邯郸市魏县检察院 任寒霜 曹汉平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肥配套玉米获得高产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孟燕君[查看]
    邯郸大名县人骂人有
    今天出差到大名县,在县城东环路东边的新市场附近,写着这样的骂人的标语真[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