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要办身份证 得走啥程序

时间:2013年10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沧州市沧县读者程建强问:
  本人没有居住在户籍所在地,我第一次办理身份证。
  我先去派出所,派出所让我拿着照片去村里开介绍信。可是我是户口在人不在啊,也没人认识我。村书记说不给我开,让我回派出所,让派出所写一个证明内容,谁让我到村里来开的,他都要问。就这样给我打发走了。
  我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律师帮帮忙。
  石家庄市安达方正律师事务所曹树伟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依据上述规定,你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办理申领手续时要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肥配套玉米获得高产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孟燕君[查看]
    邯郸大名县人骂人有
    今天出差到大名县,在县城东环路东边的新市场附近,写着这样的骂人的标语真[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