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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1.18元/市斤)出台 据省物价等部门的价格监测,河北省2016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出现下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按照国家公布的《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为帮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最新粮食收购政策,更好地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政策为大家进行解读。 什么是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具体操作方式是:在小麦集中上市期间(即国家规定的5月2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下跌到最低收购价格时,经国家批准启动《预案》,由中央储备粮总公司作为执行主体,组织符合国家要求的委托收储企业在小麦主产区按国家最低收购价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粮食。收购的粮食粮权属于国务院,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动用。 今年最低收购价格是多少 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最低收购价是指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需要注意的是,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有哪些要求 《预案》启动后,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 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收购服务上,委托收储库点要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要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规模销售主体对接,实行绿色通道、预约收购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有可能出现排长队售粮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乡村组织作用,在集中售粮时间实行分村排日交售等办法,尽可能节省售粮时间和成本,让农民卖“舒心粮”。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省粮食局反映。省粮食局业务咨询电话为: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0311-85802885。 不符合托市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咋办 今年麦收期间,各小麦主产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天气影响以及病虫害影响,与其他小麦主产省相比,今年我省小麦收割期间受灾相对较轻,只有个别市县影响较大,出现萌动粒、发芽粒等不完善粒超标的现象。当前,省粮食局正在组织收获小麦质量调查,了解我省小麦质量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搞好产需对接,对不符合托市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帮助农民与加工用粮企业搞好对接。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十分关心,正在研究并准备出台相关政策。国家政策正式出台后,粮食局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减轻受灾农民损失。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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