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乡政府应该 返还我们的承包地吗?

时间:2016年05月24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字体:

  邢台市平乡县李合军等村民问:
  2000年春天,乡政府在我村张贴公告。公告称: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需要占用我们村农户的承包地建工业园区,每亩地每年给补偿费1000元。由于当时种地不挣钱加之村干部说不给补偿费了就进行土地调整,我们觉得这样也不吃亏就同意了。就这样我们的承包地上建起了厂房等建筑物,成了工业园区。
  乡政府给我们补偿费到2015年就不再给了。同时,村里也不进行调整土地,我们被占用土地的农户现在是没钱没地,只能靠打工维持生活,我们上访一年多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部分村民还被拘留。
  我们问过律师,律师说可以起诉乡政府要求返还我们的承包地。我们能起诉乡政府要求返还土地吗?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答:
从你们微信上发过来的乡政府与你们签订的占地补偿协议来看,这份占地协议体现出的内容并非租赁你们的土地,而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土地征收,是土地的性质和归属发生了变化,即土地由原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一旦土地被国家征收,就永久性地变为国有土地,由国家对征来的土地行使所有和管理权,村集体对被征收后的土地丧失所有和管理权。因此,国家征收土地后,土地永久性地变为国有土地,这和土地租赁完全不同。
  土地租赁是有期限的,到期应该返还,而土地征收却没有期限。因此,你们起诉乡政府要求返还承包地的目的是很难实现的。
  虽然征地的主体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本应该由平乡县人民政府对你们进行征地后的补偿安置,但由于2000年时期的法律原因,县政府将这部分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乡政府,乡政府分期分批发放给被征地的农户也并非违法。且当时的征地价格执行的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得出的补偿数额,并非像目前征地一样有明确的占地补偿标准,因此,我们也很难判断每年给你们
1000元补偿15年是否符合当时价格。
  对于你们无地耕种的现状我们深表同情,在此也呼吁当地政府妥善安置你们这些失地农民。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乡政府应该 返还我们的承包地吗?]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贴子
最新博文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