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转卖偏方治病 害人害己获刑一个偶然的机会,贾某得知一种偏方,便通过向李某购买后再卖给患者挣钱差价,本以为是个挣钱的机会,没想到这一做法却让贾某、李某二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销售假药的案件。
在一次聚会中,贾某听朋友说有种治疗气管炎、肺气肿的偏方,于是便多方打听到制药人的姐姐李某,跟李某购买偏方给其父亲服用。虽然这种“偏方”没有药名与生产批号,但贾父吃后效果挺好。这个消息传开后,有人托贾某购买,贾某便通过转卖此“偏方”挣钱差价。 怀安县的患者任某也为其母亲购买了,但其母亲服用后不但没有效果,而且还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她怀疑是假药,遂到公安机关报案。至此,贾某已获利1000元。 怀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李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明知是假药还故意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并且二人行为属于共同犯罪。鉴于贾某、李某认罪态度较好并且李某是初犯,故最后判处李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并且没收贾某非法所得1000元,对扣押的假药予以没收。 怀安县人民法院 薛保立 张丽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转卖偏方治病 害人害己获刑]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