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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 抓进牢房 觉着承包建筑工程可以挣大钱的蠡县人韩某,得知博野县一橡胶企业要进行扩建的消息后,就前去洽谈承揽事宜。但由于没有建筑资质而难以承揽该工程,韩某遂产生伪造的歹意。
于是,他想法搞来北京某建筑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复印件,并据此在刻字部刻制了该公司的公章,伪造了相关手续,与橡胶企业签订了建筑承包合同,达到了承揽工程的目的。 但由于韩某没有建筑资质,没有建造技术,使工程进度和质量难以达到合同要求,企业对韩某的资质提出质疑,并设法查证,使韩某的犯罪行为败露。韩某被蠡县警方抓获拘留。 10月26日,蠡县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韩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对其提起公诉。 保定市蠡县检察院 沈志民 蠡县公安局 张陆永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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