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天下农资 >> 浏览文章 |
|
农业施肥中的十大注意事项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施用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化肥施用的同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中国化肥网小编就为大家分析农业施肥中的十大注意事项:
1.未腐熟的农家肥和饼肥不宜直接使用。应先将农家肥和饼肥充分堆沤腐熟,经高温消毒或药剂处理后再使用。 2.含氯的化肥不宜使用在盐碱地和忌氯作物上。忌氯作物有烟草、水果、甜菜、薯类、西瓜等。 3.氮素化肥不宜浅施或浇水前施用。氮素化肥施入土壤后一般要转化为铵态氮,容易随水流失或受光热作用而挥发,失去肥效。 4.铵态氮肥不宜与草木灰等碱性肥料混合使用。 5.氮肥不宜多施于豆科作物上。豆科作物根部都有固氮根瘤菌,过多施用氮素肥料,不仅会造成浪费,还会使作物贪青晚熟,影响产量。 6.磷肥不宜分散使用。磷肥中的磷元素容易被土壤吸收固定,失去肥效,应先将磷肥与积肥混合堆沤一段时间,再沟施或穴施于作物根系附近。 7.含磷量较高的肥料不宜多用于蔬菜。 8.钾肥不宜在作物生长后期使用。 9.稀土肥料不宜直接施于土壤中。 10不宜不分作物品种和生育期滥施肥料。(思丝)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粮食收购商PK化肥经销商?下一篇:没有了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农业施肥中的十大注意事项]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