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参赌人员抢赌资,犯罪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生活越来越好,空闲时间也越来越多。因为缺乏健康娱乐活动,有的地方赌博屡禁不止,甚至以赌为业或单纯以赌为赌的。赌资少的几百几千,多的几十万上百万;参赌者少的三五人,多的聚众几十上百。由于参赌人员良莠不齐,一部分人在赌博过程中由于赊欠赌债诱发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等刑事犯罪案件。
那么,参赌人员抢取输赢赌资赌债的行为应该怎样认定罪与非罪呢? 抢取赌债的行为构成抢劫犯罪与否都应当区别于刑法的一般抢劫犯罪。在实践中贯彻执行高法的规定时,可以理解为参赌人当场劫取本人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等额财物的,一般不以抢劫定罪处罚。 对于超过部分的赌资赌债当然以抢劫定罪处罚。但在适用中也存在下列问题:参赌人赌后等额劫取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不同认识。其情形有:抢取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当场抢取或事后抢取。 上述的抢取赌债的行为构成抢劫犯罪与否都应当区别于刑法的一般抢劫犯罪。刑法一般意义的抢劫是劫取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而参赌人员劫取的是:原本一部分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对方违法所得);一部分是他人的合法财产(自己违法所得)。无论那种形式都具备了刑法抢劫犯罪的法理构成要件。因抢取赌资赌债犯罪行为的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8日《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七”规定,“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 在实践中贯彻执行高法的规定时,可以理解为参赌人当场劫取本人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等额财物的,一般不以抢劫定罪处罚。对于超过部分的赌资赌债当然以抢劫定罪处罚。但在适用中也存在下列问题:参赌人赌后等额劫取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的,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不同认识。 有人认为,赌后抢劫等额所输或所赢赌债的,也不以抢劫罪处理。从高法的规定本意可理解为,输或赢的赌资赌债行为虽不具有合法性,但确有它的特殊性。所侵害的对象和财物都具有特定性,不能简单地以犯罪论处。其结果易导致打击范围的扩大,而保护了另一方的违法行为所得。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笔者认为,对于赌后抢取赌资赌债的应当区别处理。纵然上述的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成分,但综合其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社会危害性及其后果,我们不能允许和放任这种行为的肆意。它势必会带来更多的侵害行为的发生,社会秩序的混乱。 按照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意图,对于一般不以抢劫犯罪处理的应限定为“当场”。把解释意见修改为“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定罪,但行为人‘当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罚。”而赌后所发生的应当以抢劫犯罪处理,其特殊性在量刑时可与一般的抢劫犯罪有所区别。 邯郸市大名县检察院 陈文瑞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参赌人员抢赌资,犯罪吗?]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