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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遭横祸致残 妻子两次诉离婚 只因为一场车祸,导致丈夫落下终身残疾,狠心的妻子居然先后两次诉至法院离婚。日前,在崇礼县法院调解下,不愿拖累妻子的丈夫最终选择了离婚。
赵小敏(女,化名)与张学军(男,化名)于2005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9年7月10日,张学军驾驶摩托车被一辆三轮车撞伤,致使左腿骨折,右眼球缺失。为了给张学军治病,家了借了十多万。张学军也从此失业,生活带来的压力让这个家庭争吵不断。就这样磕磕绊绊过了三年,赵小敏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在一方受伤致残后,另一方提出离婚,有悖道德法理,遂判决不准离婚。法院虽然判决二人不准离婚,但二人从此分居,婚姻已名存实亡。 今年4月份,赵小敏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张学军表示愿意离婚,不再拖累妻子,但要求女儿由其扶养,同时由赵小敏支付扶养费用,并在经济上给予一定补偿。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都同意离婚,应当准予离婚。考虑到离婚后张学军的实际情况,对其要求扶养孩子、由赵小敏承担孩子扶养费用的主张依法予以支持。在释明相关法理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女儿随父亲一起生活,由赵小敏每月承担女儿教育扶养费用200元的离婚协议。 张家口市崇礼县法院 史少兵 陈倩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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