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平泉县卫生局:可继续协调办理慢性病鉴定

时间:2013年10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就小寺沟镇袁家店村钱某来信反映的医疗保障等问题,承德市平泉县卫生局责成相关人员调查了解后答复:根据《平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暂行)》(平卫[2013]98号)的要求,此次慢性病鉴定分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但由于部分慢性病患者因居住地偏远,在规定时限内没能及时进行鉴定,又再次委托平泉县第二医院对后期需要鉴定的病人继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鉴定。钱某到第二医院进行慢性病鉴定,但不能提供老伴张某住院病历及历史检查报告。接诊医生要求患者提取住院病历,才能给出鉴定结果。尽管钱某老伴儿张某的慢性病鉴定期已过,但如需要,可以继续协调办理。“村卫生所、卫生院院长锁门”等现象属于农忙、到卫生局办事等偶然现象;所反映的药店都属个体药店,不在卫生局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职责范围。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
    河北泊头市:7万亩种肥配套玉米获得高产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孟燕君[查看]
    邯郸大名县人骂人有
    今天出差到大名县,在县城东环路东边的新市场附近,写着这样的骂人的标语真[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