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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交警大队:正在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时间:2013年10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4月5日,王某乘坐本村申某雇佣司机王某某驾驶的五十铃双排座在神头村山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王某等多人受伤。由于事故发生15日后才报警,相关证据均已灭失。交警大队事故科以路外自报交通事故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立案调查。6月25日,事故科向王某家属出具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王某家属拒绝签收事故认定书。后事故科以邮寄方式向王某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告知书、法医检验鉴定委托书、伤残评定申请书等相关手续。事故科收到王某家属张某送来的王某伤残等级评定(捌级一处,拾级两处)意见书后,交警大队又召集双方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协调解决事故赔偿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调处中。
  以上是邯郸市涉县公安交警大队对王某家属张某反映交通事故处理问题的调查答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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