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招聘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订阅RSS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逆向行驶超车 致人死亡担责

时间:2013年03月15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点击: 【字体:

持有准驾车型A2驾驶证的衡水市武强县李某,具备驾驶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资格,但因其贪图经济效益,疲劳驾驶,导致其逆行超车时引发车祸致人死亡。近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17日19时06分许,李某开着半挂车拉了39吨煤,沿30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为赶时间,李某在行至176公里+300米处驶入逆行车道超车,与对向段某驾驶的五征牌三轮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段某当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武强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李某具有驾驶车辆的资格,但因其违犯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逆向行驶至他人死亡,仍构成交通肇事罪。
今年1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已经实施。笔者劝告广大司机朋友要严格遵守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衡水市武强县检察院 国伟 刘金英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习近平看望甘肃定西
    【习近平农历小年在定西看望群众】2月3日是腊月二十三即农历小年。习近平[查看]
    玉田白菜销售受阻 菜
    提起“玉菜”,生活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的人肯定并不陌生。自[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