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分3次发放 建筑面积严重超标不补 年内完成12万户
本报讯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中央财政共补助我省9.2亿元,目前已经下达2.99亿元,其余中央补助资金本月也将全部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85亿元也将于本月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同全部下拨。
据介绍,在资金使用上,我省将坚持当年补助资金全部补助到户。同时,将及时拨付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后发放30%,主体完工后发放40%,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发放剩余资金。
据了解,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防止建设大面积住房。各地将引导农户先建符合标准的住房,在以后富裕后再接建、扩建。危房改造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严重超标的不予补助。
今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呈现出两大新特点。一是补助标准提高:我省省级财政平均每户补助2500元,并要求各市对每户平均补助500元,县(市、区)对每户平均补助500元以上。按照上述标准,省级补助标准较去年增加了一倍多。二是改造规模加大:今年要完成12万户以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筑节能示范8000户,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今年全省5010个帮扶村年度计划改造危房2.8万户,截至8月底,已竣工1.9万户,占计划改造户数的67.4%。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各部门将抓开工,保竣工。包括4个洪涝重灾县原址重建和维修住房在内的所有危房改造,将在9月20日前全面开工。除“7·21”洪涝重灾区整村异地搬迁集中建设的以外,争取10月底前全部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