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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取消我农村低保待遇? 问:
我家里很穷,多年来一直享受着农村低保待遇。为啥今年5月份被取消了? 答: 申请人家庭拥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等家庭财产,超出了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建安村一读者: 为啥取消我低保待遇 因女儿远嫁他乡,我和妻子独居5间漏雨的土坯房。我有肝硬化、胃静脉曲张、心脏病、肺积水、右眼失明等疾病,走路困难,系4级残疾人。妻子有眼底血栓、脑供血不足等疾病。 我家里很穷,多年来一直享受着农村低保待遇。我原来享受低保待遇,因为小女儿丢了身份证,用我的身份证存过款,低保待遇在今年5月份被取消了。 我还能恢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吗? 望都县贾村乡建安村 任某 望都县民政局: 银行有存款暂缓享受 当事人69岁,身体状况一般;妻子52岁,身体健康。当事人夫妇有三个孩子,家庭经济状况都比较富裕,均有赡养能力。市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结合惠民资金落实工作,协助我县对所有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银行存款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市局反馈信息,当事人有个人银行存款63000元。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今年5月,我局作出了暂缓享受低保待遇通知,并由所在镇、村干部通知到本人。 按照《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保市民〔2015〕1号)第十六条规定,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或暂缓低保待遇:(一)申请人家庭拥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股票、债权等家庭财产超出当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我县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1元);我局决定任某不再享受低保待遇。 望都县民政局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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