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民事关注 >> 浏览文章 |
|
元氏县一读者: 交通局退还500元管理费 元氏县嘉惠街一读者来信反映临街门市被元氏县交通局工作人员收取500元管理费问题,本报将其来信转给元氏县交通运输局后,近日该读者又给本报来信说,交通局主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于8月10日责令收费者妥善处理此事。相关人员已退还500元,并表示道歉。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河北移动通信公司: 协助客户取消彩铃功能下一篇:孩子很孝顺,为啥成被告?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元氏县一读者: 交通局退还500元管理费]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河北·惠农文化传播(石家庄)有限公司 办公QQ:2806279960 中国农民博客QQ群:213551375 业务电话:1823318991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7983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