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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县民政局: 尹某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肥乡县屯庄营乡北屯庄村尹某来信反映生活保障问题,肥乡县民政局调查后答复:当事人两个儿子和一个儿媳常年在北京打工,每人年收入两万元,12亩土地年收入8千元,全家7口人,人均收入9714元,已远远超过肥乡县农村低保标准(广平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是每人每年2800元)。其两个儿子正值壮年,有能力赡养父母。经村、乡研究决定,当事人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
鉴于当事人是四级肢残,乡政府已向县残联咨询,对其给予适当照顾。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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