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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大字沟乡党委: 补贴资金各项支出合理 针对小挬罗树村王某来信反映的财政补贴资金去向问题,宽城满族自治县大字沟乡党委调查后答复:县有关部门共向宽城都阴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拨付资金两次,共计13万元。其中,2013年10月15日县农牧局发放2012年水灾补助款3万元;2013年10月15日县财政局拨付2012年全省基层建设年一村一品食用菌项目款10万元,两笔资金该合作社均已入账。
2012年基层建设年,县财政局包扶小挬罗树村。经县财政局及乡包村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希望当事人选好项目,发展生产,尽快脱贫致富。2012年底,王某同意建设大棚栽培食用菌。其家建了四五亩地的大棚,规模较大,积极性很高。但因家里困难,资金紧张,乡政府经研究决定先行预付2万元用于扶持其建设大棚,该笔资金已于2013年初付给王某。 经大字沟乡纪委和县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两次调查核查,所反映的合作社基本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向合作社拨付扶持资金情况、宽城都阴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资金支出情况、付刘某(王某丈夫)2万元情况、付钢管、卡子、双联连管款3.6万元的情况及车费、电费等其他各项开支情况,核查结果与调查结果一致,各项支出合理。 大字沟乡党委来函表示,虽然当事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但仍将进一步加大解决、改善民生的力度。 (作者:河北农民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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