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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青兰乡政府:以低保要补助不符合政策 景县青兰乡大神中村王某来信反映生活保障等问题,青兰乡政府调查后答复说,2010年10月,本人向村里递交了低保申请。那时,其大儿子结婚后分家另过;二儿子正在大学读书,造成生活困难。本人自2011年4月开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13年低保年度审核时,其二儿子大学毕业并考取了公务员,参加了工作。当事人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于2013年5月取消了其低保待遇。
当事人要求以低保的形式给其一些补助,这不符合政策。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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