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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农民无证砍伐自家枯死樟树做砧板被判刑本网讯(黄聪 王婧) 为制作一块实用的砧板装饰厨房,被告人张小芹与被告人万龙商议后,将自家山场枯死的一颗樟树锯倒,直至被抓获,两被告人居然都不知道自己所犯何罪。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各判处被告人万龙、张小芹管制一年,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张小芹提议将自家所有的“张家岭”山场上一棵枯死的樟树伐倒制作砧板,被告人万龙表示同意。2014年4月份的一天上午,被告人万龙、张小芹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携带弯把锯、柴刀在“张家岭”山场上,锯倒1棵直径为50公分枯死的樟树。几天后,被告人万龙将此前锯倒的樟树制成三支樟树原木。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万龙请村民钟某帮忙,一同将三支樟树原木搬运至自家院内,后被当地森林公安局抓获。 经鉴定,被告人万龙、张小芹采伐的樟树,为一棵自然死亡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香樟树(野生),直径为50公分,活立木蓄积为1.1701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龙、张小芹违反森林法规,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自家山场上自然死亡的天然香樟树1棵,活立木蓄积1.1701立方米,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万龙、张小芹系共同犯罪。为了打击犯罪,保护森林资源免遭破坏,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黄聪 王婧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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