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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咋能暗箱操作?征地咋能暗箱操作?
山东德州读者石清明等人问: 2014年秋收后,乡政府在我村张贴一份通告,通告的大概内容是:县级公益事业建设征收了我村村民的承包地25公顷,限村民在15日内自行腾出耕种的承包地交给政府,否则,将依法追究村民的责任。 我们要求出示征地文件。乡政府给我们一份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复印件。从此批复文件复印件来看,我们的土地确实已经被征收,但我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原来从咱们报上看到过此类的解答,说是征地之前要告知农民并让农民签字等。为此,我们到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均没有结果。我们想问一下,征地之前应该让村民知道吗?那些内容应该提前告知?我们在哪方面需要签字?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答: 征地之前确实应该告知承包户,俗称预征告知,更应该让承包户签字确认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因为,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是批地机关审查是否批准用地时所必须审查的材料。如果没有承包户在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上的签字确认,批地机关就不批准用地。预征告知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是有明文法律规定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正是由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供履行土地现状调查以及没有让被征地农民签字确认土地状况的,批地机关不会批准用地,实践中就出现许多弄虚作假的现象。很多农民自己根本没有签字确认自己的土地状况,而在国土部门上报的征地材料中确有农民签字确认的材料,大部分是村干部和他人代签,弄虚作假欺骗批地机关。有的报批材料上显示被征收土地未承包给农户,而事实上却已经承包给农户,因为不承包给农户就无需承包户签字确认这一材料,而只提交村干部签字确认的材料即可。批地机关在审查批地时,一般进行的是书面审查,而不是亲自向被征地的农民核实。这就造成被征地的农民没有签字确认,土地依然被批准征收的情况出现。 你们的承包地很可能就是在这种暗箱操作或弄虚作假的情况下被批准征收的,面对此种情况,应该要求撤销征地批复或者要求确认有关的征地程序违法。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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