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天下农资 >> 浏览文章 |
|
国家多补贴230亿 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机遇来了! 近日,财政部、农业部拨付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3项资金1434亿元,并要求,从中央财政拨付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调整安排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多大规模算适度规模? 家庭农场 在湖南,种粮大户租200多亩地,一年两季,每年收入20万元左右。在江苏、湖北等相似的水稻产区,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在200亩至500亩之间。小麦产区的规模相应大一些,在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等地,尽管有几千亩甚至更大规模的种植户,但总体上都认可适度规模,大的2000亩即可,小的300~500亩。一些地广人稀或者一年一熟区域,规模会大一些。 合作社 从事粮食规模种植的合作社规模相对会大一些,比如在黑龙江地区,有的合作社土地超过一万亩,在南方水稻区的合作社,合作社土地规模也往往在1000亩以上。 2014年国家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以去年的标准算,20%资金就有214.2亿元,加上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补贴增量资金,2015年中央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有望超过230亿元! 补贴对象是谁?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比如江西省是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地区,2014年共有1024户种粮大户符合补贴资格条件,其中水稻种植大户978户(家庭农场)、合作社46户。 补贴方式是什么? 农业信贷担保、贴息、现金直补、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补助等。补贴原则上通过项目支持的形式实施,主要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两种方式。 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各地自然禀赋不同,农业发展条件各异,各地出台的申报标准也不完全一样。比如2014年安徽省出台《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主要补给种植小麦或稻谷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粮食耕地面积平原地区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200亩、山区不低于100亩。 江西要求水稻种植大户实际耕种水田300亩(含)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实际耕种水田1000亩(含)以上、并经认定为省级示范社,其他非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不作为补贴对象。 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方案要求,补贴对象粮食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或水稻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补贴标准,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50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40元;种植面积500亩及以上的,每户定额补贴2万元。 湖南省规定,家庭农场申请补贴的,耕地面积要在100亩到200亩之间,必须是从事粮食生产,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7年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每亩耕地连续三年每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 以上只是各地2014年和以前的补贴政策。这次中央安排可能超过230亿的资金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相信在2015年,有更多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可以享受到补贴,并且补贴资金将会大幅度增加! 据农资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有关合作社登记的一些问题及答复下一篇:合作社怎样成为政府眼里的香饽饽,抓紧看看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国家多补贴230亿 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机遇来了!]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