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不服复议决定 我们应该告谁 石家庄市平山县读者谷林峰问:
我们村与邻村因为一块河滩地的权属问题发生了纠纷,事情闹到了县政府。 县政府作出一个处理决定,将争议河滩地确给了邻村。我们手中有很多证据,证实争议的河滩地归我村所有。县政府只是以近几年邻村有村民开荒耕种的现实就确给了邻村,我们认为错误。 于是,我们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县政府的处理决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县政府的处理决定,并告知我们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们以市政府为被告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起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说我们告错了被告,应该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 我们想问一下,不服复议决定,应该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答: 你们现在起诉应该以县政府为被告。在今年5月1号之后,应该以县政府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今年5月1日才开始实施。 修改之前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法律之所以修改为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是因为:实践中,很多复议机关为了不当被告,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行政复议制度未能很好发挥作用,行政复议虚化、程序空转问题严重。 因为你们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发生在今年5月1日之前,所以只能按照新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 如果你们等到今年5月1日再起诉,这时虽然可以将市政府一并列为被告,但会超过15日的起诉期限,复议决定就会生效,不能再提起诉讼。 建议你们还是按照法院的要求修改起诉状,否则法院会不受理的。即使受理,也会驳回你们起诉。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沧州男子多次被家暴 积怨爆发掐死妻子抛尸河中下一篇:醉酒驾车 车毁人伤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不服复议决定 我们应该告谁]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