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非法拘禁 被判缓刑

时间:2015年04月1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近日,藁城区人民法院判处一起非法拘禁罪,判处花华、李新、王文、刘先、张建、赵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一年九个月缓刑三年、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等刑罚。
  藁城区某村的花华与白国因有经济纠纷,便找来朋友拘禁白国。
  2012年6月的一天晚上,花华电话告知李新、王文将白国带到其在长春市的住处对账。二人从藁城一饭店找到白国,对其进行殴打,非法拘禁三天。
  2012年7月底的一天晚上,花华伙同王文、李新、刘先、张建将白国带至藁城一处空地,不让其离开,非法拘禁一天。
  2012年10月30日晚,花华再次伙同李新、王文、刘先将白国带至一加油站附近。花华用三角带对白国进行殴打,限制其人身自由。经鉴定,白国的伤情属轻微伤。白国随后报案。
  2012年12月17日,刘先到藁城区公安局投案。案发后,6人与白国达成赔偿协议,共赔偿白国69500元。
  藁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花华伙同李新、王文、刘先、张建、赵彬故意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六人主动与受害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受害人对六被告人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石家庄市藁城区法院 周云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非法拘禁 被判缓刑]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倒在春运返乡路上的
    2015年2月8日中午,广西梧州市藤县路段,一名由广东江门驾驶摩托车返乡的民[查看]
    磁县西来村向白血病
    1月4日下午,磁县西来村村民再献爱心,在村委会门口为本村白血病患儿柴子晗[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