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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能再婚——真的?否则钱归对方——不行!

时间:2015年01月10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 【字体:

石家庄市赵县读者梁欣欣问:
最近,丈夫打算跟我离婚,直觉告诉我他外面肯定有女人了,他却说没有,还说离了婚就不准备再结婚了。于是,我们就在离婚协议中写进一个条款,规定谁都不能再婚,如果谁违反了“不再结婚”的约定,夫妻原有的所有财产就没有他(她)的份了,原属于他(她)的那一份就归属对方。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白延伍律师答:
“谁都不能再婚,再婚则丧失全部财产”的内容是一个附条件生效的条款。但是,这个条款所附的条件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婚姻自由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因此,只要你和丈夫离婚,不管你们私下协议中如何约定,不管丈夫对你作出过什么承诺,你都不能阻止他再婚,也不能因他再婚而实施经济制裁。换言之,以婚姻自由为条件的条款,即便签订也是无效的,对他没有约束力。为了稳妥起见,你不妨在离婚之时对你们的财产归属做个了断,进行分割,免得以后纠缠不清。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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