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天下农资 >> 浏览文章 |
|
普通小麦摇身变成品牌麦种,犯法! 种子是丰收的希望。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赚取高额利润,竟拿普通种子冒充品牌种子,这不仅会让农民的辛勤耕耘化作泡影,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审结一起夫妻销售假种子案,被告人朱军、赵敏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4万元。
租赁房屋,批量生产 假种子 朱军是颍东区居民,今年30多岁,和妻子赵敏经营一家农资店,收入颇丰。朱军应知足才是,可他并不这么想。2013年麦收过后,朱军突然想到一条“生财之道”。朱军认为,品牌种子的价格是普通种子的几倍,他盘算着将自己种植的小麦包装成品牌种子后销售。 当年7月份,朱军租赁一间房屋,对自己种植的小麦进行包装。进入各种包装袋后,他的普通小麦摇身变成“泛麦5号”“金麦8号”等品牌麦种。之后,朱军将这些假种子拉到自己的农资店中销售。凭借多年的口碑,朱军在2个月内共销售假冒种子1000余袋,收入较往年翻了几番。 正当朱军为自己的“聪明”高兴时,执法人员来了。他们在例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朱军销售的麦种有质量问题,对店内销售的麦种取样检测,并查封了库存的1200多袋麦种。 法院判决,夫妻俩获刑并被处罚金8万元 经检测,朱军销售的4种麦种均为假种子。 之后,朱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朱军承认已销售假麦种金额达77780元。 此案调查过程中,朱军的家人将被查封的1200余袋麦种中的一部分擅自处理,违法所得款3万元。开庭前,朱军、赵敏向公安机关退出赃款10万余元,其中包括其家人私自处理种子所得3万元。 近日,颍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军、赵敏在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假种子并销售,销售金额77780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赵敏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出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且被告人朱军具有自首情节,结合二被告人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最终,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判决朱军、赵敏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4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安新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普通小麦摇身变成品牌麦种,犯法!]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