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本报独家专访“三农”专家徐祥临(下)

时间:2014年08月30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 【字体:

问题关键词④土地流转
读者咨询
   现在国家鼓励农民土地流转,可土地流转后,农民该怎样生活?土地流转到底是强制的还是自愿呢?  (邯郸市曲周县读者 颜金东)
记者提问
   可以说,土地流转是当下“三农”焦点问题之一。这位读者在理解国家鼓励土地流转的同时,对它真正的内涵似乎不太理解。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担心:土地流转后,我能去干什么?土地流转了,农民朋友是不是就意味着一无所有了?请徐教授针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给农民朋友们做一个详细解读。
专家解读
鼓励流转 问题有三
   国家鼓励土地流转的初衷是,鼓励搞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使用率,从而解决土地粗放经营和闲置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土地流转绝非是强制的,是建立在农民自愿基础之上。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违反了农民经营自主权,以不适当的手段强制农民流转土地,从而激化了矛盾。我认为,土地流转是在不违背农民经营自主权基础上的市场行为。而农民朋友要选择何种生产方式生活是自己的权利。
   如果想继续靠种地为生,没有人会剥夺你的权利;如果想流转土地,出路有很多,可以选择到城市打工,做小买卖或者当老板。如今中小城市的户口已放开,农民到城市也能享受到和普通市民平等的医疗、保险和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所以,建议农民朋友们自己要想清楚,将来是要从事农业劳动还是非农业劳动,从而决定是否要将土地流转。
   下面我再谈一谈我个人对土地流转的看法。目前,媒体报道和学者的研究报告几乎是一边倒地对土地流转给予称赞。应当说,这种称赞是有道理的。因为把土地流转出去的农户,一般的经营状况是家里缺少农业劳动力,或者是单纯从事粮食生产经济效益比较低。总之,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土地流转都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但我认为,对于现阶段的土地流转,我们在看到其必要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中已经凸现出来的问题:
  第一,“留足集体的”现象已不复存在。
   按照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每个集体成员对土地拥有同等权利,农村集体土地按人平均承包。农村土地改革初期,“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是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分配关系的生动写照。其中“留足集体的”体现了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农民承包了土地之后,拥有了承包地的产权。在单纯的农业生产经营范围内,农民的产权是完整的,即农民利用土地从事的经营项目只要不违法,就完全由农户自主决定,自负盈亏。但在彻底取消免除农民税费负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固定到户且长期不变、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的条件下,农村土地改革初期创立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就悄悄地发生了改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者得不到任何经济利益,而农户作为土地承包者却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利益。所以,究竟谁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已经出现了法律规定与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矛盾。
   第二,不是自家地,肯定不愿多出力。
   虽然无力经营土地的农户转出土地后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但在同样的农业生产条件下同等素质的农民,给自家劳动和给公司(包括农业大户)劳动质量差别是很大的。其原因在于,不仅土地的经营权不属于农业工人,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产量同农业工人的利益也没有直接关系,再加上农业生产劳动质量监督的难度极大,就使农业工人很容易产生偷懒行为。笔者曾到山东省某农业大县调查农业产业化经营,发现一个有趣的案例:在同一个村子,以生姜为出口产品的项目,公司租种农民土地后雇佣工人耕作,虽然有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做指导,但公司生姜的长势明显不如农户自己耕作的生姜好。当地干部和农民估计,公司土地的生姜单产不会超过13000斤/亩,而农户则要超过15000斤/亩。这种现象在农业中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
  第三,土地流转后搞粮食生产的少。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与地租对应的经济学范畴是利润和工资。目前,流转出去的土地真正到种田大户手里的并不多,大多数土地流转到了下乡的工商企业手中。这些资本制公司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他们从农民手里租赁土地虽然也是用于农业项目,但基本上不搞粮食生产,而是用于经营利润比较高的蔬菜、水果、花卉等高效项目。单纯从经济效益的观点评价这种现象虽无可厚非,但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进行评价,则是方向性错误。
   在土地流转问题上,我个人比较赞成农户土地向村集体流转,其中咱省平山县南焦坡村做得就比较好。南焦坡村集体作为“地主”流转了农民的土地,给农民租金,同时集体靠土地创造了财富后还拿出钱来办敬老院,反哺“佃户”。这种土地流转形式更利于农村发展。

问题关键词⑤城镇化
读者咨询
   如今咱国家在提倡城镇化,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农村最终要走向消亡?如果农村都被城镇化了,我们会有哪些质的改变?
  (沧州市东光县读者 于广通 邢台市宁晋县读者 潘明会)
记者提问
   由此可见,我们的农民朋友们开始慢慢接受城镇化这个词,但在理解上还存在很大的偏颇,正如有些农民朋友不喜欢“被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就意味着失去土地?还有一些农民朋友更关心城镇化后会有什么变化?或者说会不会比当农民的时候更好?所以,请徐教授用正确的观点去引导咱们的农民朋友们去认识城镇化。
专家解读
社会福利多 城乡可同享
   读者提的这个问题特别好。虽然很有趣,但这说明我们的农民开始热爱自己的土地,喜欢自己的农民职业,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我们的农村生活正在慢慢变好。
   一些农民朋友可能对城镇化的理解上有误区,认为城镇化了就意味着要失去土地,甚至认为以后农村就没有了。在此,我要告诉这些朋友们,只要有农业在,农村就永远不会消失。
   现在一般理解城镇化,包括我们说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到了52%以上了,或者50%以上多一点,这个其实主要还是因为城镇化是跟户口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如我们农村有多少户籍人口,然后现在农村户籍中有多少人是连续6个月以上在城市里生活就业了,当下是按照这样一个指标来衡量城镇化的。
  其实按我的理解,这个城镇化应该是我们这个国家全体老百姓生产生活方式一个本质上的变化。你再看那些发达国家,如欧洲、美国,老百姓虽然也在搞农业,但农民是生活在小镇上的。美国是100户人家、几十户人家也叫一个小镇,这个说明了什么呢?你搞不搞农业,对于是不是城镇人口并不是很重要,关键是它的生产方式是现代化的,生产的产品是面向市场的,它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生产资料也都是来自于市场的,所以应该说这个才是城镇化、工业化的本质。
  所以我认为,我们不要太拘泥于有多少人在农业中就业,有多少人到城镇就业,我们关键是看它怎么搞农业,到城镇干啥。所以如果说农业农村彻底现代化了,城乡居民收入均等了,即使我们按照户籍来统计,按照就业人口来统计,我们的农业农村的人口比例还比较大,即使比较大的话,我们也应该说我们的城镇化水平、工业化水平实际上是比较高的。城镇化、工业化跟农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现代农业是离不开城镇化和工业化支撑的;同时现代的工业、城镇也离不开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它们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曾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举过这样一个例子。那是我几年前去黑龙江赵忠县调研时看到的真实场景:一个农机合作社的农民去地里搞耕作的时候是坐在农业机械驾驶室里,他穿着雪白的衬衫、戴着手套,非常潇洒。他从驾驶室里出来之后就坐上轿车回家了,人家不像大家传统印象中的农民那样蓬头垢面。你说在这种现代农业环境下工作的农民,他能不讲卫生吗?他能不注意个人形象吗?所以这是个意识问题。相信只要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了,人的自然意识就会很快跟着变。即使是一时半会儿改变不了,有个三年五年的,很快也就会改变过来了。
   关于咱报读者问的成为城镇居民户后质的变化就更显而易见了。只要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咱都能享受到。

问题关键词⑥户籍改革
读者咨询
   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凤山镇街道有一个“11村”,它是一个“虚拟的城镇村落”,因为根本就没这个地方,只是把过去农转非的老师、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伤残)、农业人花钱买到市民户口的等等都归到该城镇化的“村”。这个村既没有一条街道、一个小区、一栋楼房、甚至一寸土地,只是占据当地派出所、镇政府的一份档案盒子,即所谓的“城镇化”了。这些“被”进城的一批人,就这样“被”交出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分配权。
                (承德市丰宁县读者 张兴)
记者提问
   “农转非”应该是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比较流行的词汇。当时的农村人如果能想办法弄一个“农转非”户口确实是一件不简单的事。而从上文读者的语气中可以感觉得到,如今大家对“非农”户口似乎也没那么追捧了,甚至有些人更愿意重新回到农村。7月30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别。您认为,户籍制度的改革对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影响大吗?
专家解读
户籍被打破 选择在自我
   读者所说的“11”村应该是个极个别的案例,如果这些人确实有想回农村的诉求,而又确实符合回农村的条件,应该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然后再由当地政府逐一解决。
   当然,从这个案例中也确实能发现,虽然户籍制度在中小城市敞开了,但一些农民朋友们并不“买账”。相对于未知的城镇生活,他们更喜欢守着土地过安逸、自由的生活。甚至一些财产比较丰富的农村集体,村民可以享受集体的经济福利,那么,城镇户口对于他就没有任何的吸引力了。
   如今,国家打破中小城市的户籍壁垒,也是为了敞开城市的大门,欢迎更多怀揣城市梦想的农村人,这个过程也是自愿的。当然,现在的农村生活较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改观,让他们到城里生活肯定要有一个心理的适应问题。其实这个心理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讲,是“存在决定意识”。心理是一个意识问题,如果他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了,意识其实是很容易变的。
   如今在广大的农民朋友中存在着严重的“乡恋”情节,认为离开了土地就“忘本”了。其实不然,我敢说如今包括你、我在内的城里人祖上都是农村人,但我们也没有离开过土地。虽然人在城市,但也有很多机会去接触土地、接触农村的。户籍制度的敞开,只不过是给农民朋友们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

  无论是土地流转还是户籍变化,自主权都在咱农民朋友们手中。在本次专访结束前,徐祥临教授满怀信心地说:“我相信咱们农村的明天会越来越好,以后城里人都会争着抢着回农村的。”真心希望那一天能早点到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本报独家专访“三农”专家徐祥临(下)]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邯郸永年;穷人不能死
    邯郸市永年县辛庄堡、张西堡等乡镇的白事大操大办苦了当地村民,这种不符合[查看]
    赞皇报友俱乐部成立
    8月28日,“河北农民报”赞皇报友俱乐部成立,刘庆华(农民互联网[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