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好多年轻人都喜欢上了网聊。网聊无可厚非,但切莫沉迷于此,更不可轻信他人。近日,藁城市法院审结一起网聊熟识后骗钱的案件。
藁城某村的李事,毕业后没有工作,没事的时候便上网聊天。2013年6月,他通过微信认识了张兴。一来二去,俩人慢慢熟识。张兴说,父母正在为弟弟当兵的事发愁。李事说,自己父母在部队,他本人在公安局工作,能办当兵的事,但需要3万“周转金”。取得了张兴父母信任后,李事多次以请客吃饭、给领导送礼等理由骗取钱财共计6万余元(已挥霍)。
2013年12月,李事通过微信认识了王燕。王燕说,丈夫正在被关押,她正为这事而发愁呢。李事故伎重演,谎称自己在公安局上班,有能力将王燕的丈夫“捞”出来,但需要3万元“活动经费”。2013年12月21、22日王燕分两次将三万元给了李事(已被挥霍)。两名受害人先后报案,李事遂落网。庭审中,李事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藁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李事对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已挥霍,且无法返还,对其增加相应的刑罚量。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对李事骗取的被害人的财产,依法应予退赔。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罪犯李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李事退赔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更不要将自己的详细信息告知他人,谨防被骗。 (文中人名为化名)
石家庄藁城市法院 周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