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耍威风打人被判刑 签协议赔偿不能悔
某日,王某和朋友张某在路上行走时,被骑电动车的孙某挂了一下。
王某遂叫住孙某,索要100元给张某看病。孙某不答应,三人遂发生争执扭打。王某和张某将孙某打倒在地拳打脚踢。公安“110”巡逻至此,将二人当场抓获。
孙某的伤情经鉴定系轻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王某和张某被逮捕。
孙某向检察机关递交了附带民事起诉状,要求王某、张某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5万元。
王某赶紧委托亲属李某与孙某达成协议,写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王某赔偿孙某45000元整,孙某不再追究王某和张某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一次付清,双方永不反悔。”
协议签订时,李某和孙某曾到检察机关咨询。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之间可以对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至于被害人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是被害人的要求,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按法律规定办。
协议签订当日,王某委托李某付给孙某45000元,孙某撤回了附带民事起诉状。
经检察机关公诉,法院鉴于被害人已获得民事赔偿,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刑事判决生效后,王某以孙某实际损失仅3000元,与孙某所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所签协议。法院民庭审理后认为,双方所签协议不存在重大误解。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检察官说法: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之外当事人私下解决民事赔偿,依据的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只要法律未作禁止性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一经签约无特殊情况不能反悔。且在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时,积极赔款并得到了被害人谅解已作为法庭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若撤销赔偿协议,则酌定情节就不存在,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就违背了罪刑相当的刑法原则,因此赔偿协议不能撤销。
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 刘爱玲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吵架被打 想讨说法下一篇:生意合伙做 利润没给我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