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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款购赠年货可网上举报

时间:2013年12月20日信息来源:农村大众 【字体: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为狠刹元旦春节期间的不正之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并设置“举报窗口”接受相关举报。
  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据了解,专题页面设置了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了举报专题网页,共收到相关举报917件,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了严肃查处,部分典型问题已被通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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