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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双滦区政府:尽快解决拖欠建筑工程款
2010年8月,双滦区委托承德蓝瑞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于西地乡下湾地块和滦河镇政府周边代建西地新区24栋、滦河新村28栋楼房。蓝瑞森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承德盛卓为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以上52栋楼房共需建筑工程资金4.79亿元,项目已于2011年11月交付使用,群众已按时回迁。
为保障工程按时交付使用,双滦区通过借款、贷款等方式拨付了大部分建设资金。由于财力有限,尚欠部分建筑工程款,并没有挪用回迁楼建设工程款,目前该项目决算正在审计局审计。按照建筑成本核算,蓝瑞森公司发包给承德盛卓为建筑公司进行施工建设的52栋楼房共需建筑工程款约4.79亿元,双滦区已拨付蓝瑞森公司共计3.5亿元项目资金,并督促企业优先安排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目前所欠工人工资数额极少。
下一步将督促蓝瑞森公司增加垫付工程款额度,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拨付所欠建筑公司工程款,彻底解决拖欠问题。
以上是承德市双滦区政府对双塔山镇某施工队负责人李某反映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调查答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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