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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民政局:李某不符合办理低保条件
针对康二城镇北新庄村李某反映的“低保不公”等问题,邯郸武安市民政局调查后答复:按照国发[2012]45号和冀政[2012]101号文件规定,该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康二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李某家庭人口、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审核并入户调查,认定其不符合低保条件。
北新庄村严格按低保公示要求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不存在欺上瞒下、村“两委”给亲友知已办低保、住在残垣断壁中的寡妇和鳏夫与低保无缘等问题。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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