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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公安局:扣押汽车已移交青岛方面
石家庄市井陉县天长镇山北村齐某来信反映购买的汽车被公安部门扣押5年无果等问题,井陉县公安局对此答复说,通过上网比对,所反映的车辆系登记上网的被盗抢车辆。该车两次转手,都未曾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过户。该车系2008年2月2日由张某报案被盗,是同年2月15日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嘉兴路派出所登记上网的被盗抢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局自扣押该车之日起先后多次与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联系交接事宜,但该局因故一直没有来我局办理交接。后经多次联系,今年10月18日青岛市四方分局嘉兴派出所会同当地保险公司已来到公安局办理了车辆移交工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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