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夫妻闹离婚 房子该咋分
最近怀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夫妻俩是“80”后,结婚5年后却要闹离婚,而房产如何分割成了案件的焦点。
贾某与白某经人介绍认识,经过一段时间恋爱于2007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错,近年因为家庭琐事和女儿的抚养问题双方经常吵架,最终闹到离婚的程度。
由于当地有男方买房的习俗,白某的母亲高某出资3万元,以白某的名义贷款7万元购买了楼房一套。离婚时,对于这套楼房如何分割,双方争执不下。贾某诉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房子应该分散部分分割:
1.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房子为白某所有。
2.双方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以及此部分的增值部分应为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3.该楼房剩余贷款及利息由白某偿还。
张家口市怀安县人民法院 薛保立 张丽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夫妻闹离婚 房子该咋分]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