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以来,赵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打防多发性侵财犯罪(以盗窃电动车、“两入”、扒窃、诈骗为重点)专项行动。
3月份,赵县城区王先生报警称:王某等三人以代还信用卡上的透支款为名诈骗王先生人民币40000元。4月份,赵县韩村镇张先生报警称:该三人又以同样的手段诈骗其人民币46000元。民警成立专案组,对诈骗案件进行深入摸排,串并研究,并对犯罪嫌疑人行踪开展秘密查找。7月29日,民警一举将马某(男,汉族,1980年2月3日出生,赵县韩村镇宋城村人)、王某(女,汉族,1989年11月09日生,山西省万荣县光华乡邻居村人)、颜某(男,汉族,1982年6月21日生,邢台市新河县寻家寨南阳村人),该三人对合伙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月20日下午,白某将自己所骑的澳柯玛电动车停放在路边,去赵县双语幼儿园接孩子放学,转眼电动车被盗。由于当时人流量较大,周围群众均称没有注意是谁偷将电动车骑走。白某报警后,民警调取了幼儿园门前的监控录像,仔细甄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次日,民警通过秘密手段,在石家庄市御景新城将犯罪嫌疑人霍某(男,河北成安县成安镇人,1978年2月26日出生)抓获。经讯问,霍某交代了自己前日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
9月3日,谢庄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一骑乘电动车的中年男子形迹可疑,该人看到巡逻警车后神色慌张,并加速行驶。民警遂驱车追赶,截获此人。经调查,此人姓徐,赵县谢庄乡谢庄村人,所骑电动车从栾城低价买来,欲在赵县出售。民警进一步深挖,徐某供述了自己自2012年至今,从栾城县倒卖被盗电动自行车共计20余辆大队犯罪事实。
上述犯罪嫌疑人分别以诈骗罪、盗窃罪、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被赵县警方刑事拘留。“双节”将至,赵县警方表示会进一步加大对高发案区域、部位的巡逻防控工作,严防各类多发性侵财案件在节日期间及节日前后出现反弹。同时,会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