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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确家庭农场登记标准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明确了家庭农场的登记范围和登记形式,为家庭农场登记提供了明确依据。 据介绍,以家庭财产出资、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者,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他人承包的土地、林地、山地、水域等,从事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均可依法登记为家庭农场,组织形式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 河北省还将支持多种形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因城中村改造转为城镇户口且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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