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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庄镇成功尝试“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的经验作者:唐山市丰南区大新庄镇裴利民
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一直备受群众关注。对其处置是否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事关农村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去年3月,大新庄镇首创的“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有效地***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中存在的一系列难题。 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村级公共资源交易中招投标“暗箱操作”问题一直深受公众诟病。近年来,大新庄镇招投标中心按照区经管局要求,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入手,实现了村级资源发包和村工程招标公开运行。但是,随着农村经济活动大量增加,村级资源逐渐升值,加上一些不良势力干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工作,原有村级资产处置过程中招标办法上的一些弊端也逐渐暴露,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和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控标、串标、拢标现象普遍存在。在大宗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往往有一些投机取巧者或社会不良势力参与投标,在这一部分势力的把持下,有的投标者根本连招标现场都无法进入。虽然有的投标者进入投标现场投标,但是受场外串标、拢标的摆布,甘心做陪标人,以分得中标者赏给的一杯羹,俗称“掰菜帮”。由于不良势力暗地里控制参与竞标,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虽然是在公开现场进行,但招投标的公正、公平仍然受到质疑。村集体资源资产招投标中干部群众共同企盼的中标价位往往很难达到,2011年大新庄镇各村修路、村址建设项目招投标26次,中标金额与标底相同或相差0.5元以内的有21次。 二、投标现场秩序维持难。现场公开竞标人多事杂,一部分不良势力故意扰乱秩序,致使投标现场的秩序难以控制,严重影响了招标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村级资产严重流失。控标、串标、拢标等现象的存在,使一些不良势力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以较低价格中标,造成大量村级资产流失。 四、党员干部和政府形象受到影响。对于招标过程中存在问题,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影响,由此引发的上访事件时有发生。2012年,村两委换届后镇纪委收到的10件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中,有8件涉及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的问题,占信访量的80%。而对于镇村干部来说,明知道有人操纵投标却又无可奈何,感觉很窝囊。 综上所述,传统的招标办法,已经难以适应当前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针对目前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3月,大新庄镇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了“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 “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的操作 “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有着严格的操作规则和严密的操作流程。 一、评标。对于要处置的村级资产,先由村两委“定标”,然后由镇组织纪委、包片领导、镇经管等镇有关单位和村干部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然后结合村两委成员及近期中标平均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据实做出合理评估。最后通过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对评估价格进行确认。如果村民听证会提出不同意见,将再次组织评估,对资源发包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标底,对工程类招标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标底。 二、公示。一般在招标前5天,以公告的形式,对要处置的村级集体资产情况、标底、招标有效时间、投标方式等相关内容,在村内通过张贴布告、镇政府通过电子显示屏和镇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为3至7天,同时公布投标办法和开标具体时间。 三、投标。投标前,招标单位(村)和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将银行开户折放入双控锁的保险柜内锁起来,此保险柜需两把钥匙同时开才能打开。银行多账户投标法不设招标现场,招(投)标采用明标的形式进行,公告公布标底额。竞标者不需要到投标现场,只需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公告电话索取银行帐户号码,在投标有效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内的中国农村信用社各储蓄所网点将所投标的数额,三次以内打入提供的账户,不同投标人随机账户不同。镇招投标服务中心与信用社签定保密协议,指定账户从开始启用至开标,被信用社锁定,在这一时段内,账户内的信息任何人都无法知道。 四、开标。开标前,投标单位会同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监督小组一起到农村信用社,开标时间一到,打印出每个帐户对账单,然后带到开标现场。开标前,投标者出示汇款单进入开标现场,然后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在汇款单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并依次排放在桌面。招投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次核对汇款凭条,当众宣布每笔资金数额并按汇款凭条总额大小进行排列,经核准确认后。按最高或最低额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者,并当场公布。 五、资质审核。中标者确定后,按照招标项目的要求,由中标者提供投标项目所需资质的全部资料。不能提供资质及提供资质不符合要求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由中标者承担责任,并扣除中标金额的 20%作为违约金,收归村集体所有,招标方择日再次进行银行账户投标。 六、签订合同。中标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在3日内与招标方共同到镇招投标服务中心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按中标额的20%扣除投标保证金,收归村集体所有,余款5日内(节假日除外)转账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中标资格自行解除,招标方择日重新提供信用社账号进行投标。 成效显著 大新庄镇实施的“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由原来招投标在开标前只是标底未知(实际上,有时连这一点也难以保证)变为开标前标底和投标者双重未知,有效地杜绝了在以往村级资产处理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串标、拢标、控标等现象的发生,使党员干部头痛,群众意见大的投标中非公平竞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一、有效解决了招标现场混乱问题。“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法”不设投标现场,投标人可以通过任意银行进行存款投标。因投标者不在现场投标,想控标、拢标的无法找到目标,伺机闹事的也没有了可乘之机,每次开标现场秩序井然。 二、从源头上杜绝了串标、拢标、控标等现象的发生。由于银行投标地点分散,任何人都可以投标,不良势力控制投标人参加控标、拢标的企图无法实现,不论本地人、外地人,有意者均可自由参加投标,想趁机利用招投标捞取个人利益的“掰菜帮”一族失去了市场。 三、招投标工作化繁为简。通过运用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招标办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明显减轻,开标现场只需2名工作人员,在20分钟内完成所有工作。 四、避开了现金流,降低工作人员风险和避免村坐收坐支行为。银行多账户招投标,没有往日投标工作中的现金清点环节,工作人员不必要担心点错问题和现金保存风险,现金与工作人员实现账款分离,投标帐户为镇专设,中标资金及时转存到镇经管站村级财务代理中心,避免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了村坐收坐支行为。 五、实现了村级资源收益最大化,确保了集体资产的增值和保值。“银行多帐户投标法”杜绝拢标、串标、控标等行为,实现了真实的公开竞标,从而有效地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自去年3月份运行以来,该镇招投标服务中心采用该办法组织3000元以上村集体资源资产招投标活动34次,标的额总计785.31万元,中标金额总计900.84万元,增加收益115.53万元,溢价率达14.7%;工程类完成招投标24项,标的额总计398.49万元,中标金额377.54万元,节支20.95万元,节支率达5.26%;安子村5049棵树木,标底45万元,中标额60万元,一次增加收益15万元;佟庄子村渔池标底20.925万元,中标额56.003万元,一次增加收益35.078万元。 六、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威信和政府的公信力。银行多账户招投标真正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增强了群众对镇村干部的信任感,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目睹开标过程的干部群众表示,这样的招标才让人心服口服。参与该镇爽坨一村机井投标的一位滦南县人,中标后深情的讲道:“我常年奔波在外,投标打井,走过全省多个市县,还没有参加过这样公平、公正的招投标。” (作者:裴利民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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