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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对农技推广有了奖励办法
本报讯 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技术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建设,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田水利、农机等领域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本办法本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据悉,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奖每次奖励不超过40项,每个项目主要完成人最多15人,其中县及县以下基层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每次奖励不超过100人,其中县及县以下基层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每次奖励不超过10个团队,每个团队受奖人员不超过15人。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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