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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的挺多,咋办?

时间:2013年01月18日信息来源:河北农民报 点击: 【字体:

  邯郸市永年县读者高建民问:
  近来,我们这里偷狗的挺多。这些偷狗贼不但偷走在路边和野外跑的狗,还偷宅院里养的狗或圈笼里的狗,特别是没围墙的宅院或厂房更是他们经常“光顾”的地方。不明白这些偷狗贼采取什么方法偷的狗,被偷了狗的人家普遍反映,狗被偷的时候,没听到狗叫。我怀疑是否是下了蒙汗药。
  我想问一下,法律上对偷狗的行为是怎样规定的?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陈凤强律师答:
  偷狗也是盗窃行为,如果盗窃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就构成偷窃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达不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或没有多次盗窃的情形,应该给予治安处罚。无论是刑事犯罪还是治安处罚,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窃数额多大构成刑事犯罪,各省规定标准各不相同。河北省以1000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标准。
  如何计算是否达到1000元,应以这些偷狗人偷狗的总数计算。比如,偷了10条狗,有的狗价值100元,有的价值200元,只要10条狗总价值达到1000元,就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这群人属于多次盗窃,即使盗窃数额不足1000元,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们那儿偷狗的像你说的那样,建议你联系一下被盗窃狗的主人一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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