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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知识产权局使用盗版系统 讽刺了谁?[2013/10/8 23:04:14|by:liuheliang]
   认证信息为“长城宽带工程师”的网友“超级真新人”发微博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培训幻灯片《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作者为‘番茄花园’。”他的微博中还贴出了一张图片,图片显示在一个名为“幻灯片1”的P D F文件属性中,作者确为盗版系统“番茄花园”。南都记者昨晚证实,该幻灯片署名“机械发明审查部公益授课小组鲁楠”,目前仍能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南方都市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盗版软件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是格格不入的。一个是打击盗版维护知识产权的机关,一个是其严厉打击的对象,在法律上就是一对天敌。国家知识产权局使用盗版系统,这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置信,难道说也是为了节约经费,亦或是根本在其意识里就没有尊重知识产权的概念?无论是出于怎样的原因,这样的情形都是对知识产权的一个莫大的讽刺。

   尊重知识产权,使用正版软件,在当今是一个常识性的认识,国家也出台有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应法律法规。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主管部门,一定对这些法律法规不会陌生。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尊重知识产权的表率,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虽然在现实中,也许有很多人都在使用盗版的系统,但是作为知识产权局,却不能与众人一样,如果都这样还谈什么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说国家知识产权局都可以使用盗版系统的话,那么是否是对盗版系统的肯定和认可呢,是否说明盗版系统就是合法的呢?如果说是合法的,那么当年“番茄花园”的负责人怎又会因为侵犯著作权罪而被判刑3年6个月呢?如果说盗版是不合法的,况且早已经定性的侵权案相关的软件,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更不应该去使用非法的东西。百姓制作盗版是违法,那么州官使用盗版又该如何定性呢?不会是只准州官放火,而不许百姓点灯吧?

   知识产权保护,不只是口头上说说,颁布几项法律法规那样容易,如果连行政主管部门都只说不做。整天高喊保护知识产权,而背地里自己却干着侵犯知识产权的勾当。这样的部门还有何权威,知识产权保护永远都只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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