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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加盟,风景还是陷阱?[2009/6/3 9:59:00|by:zha732114073]








如此加盟,风景还是陷阱?

(转载)



让人伤心的“彩色面条”


近日,本报接到四川中江的孙先生反映,称其被石家庄一公司欺骗,在投入了几万元加盟费并购买了机器后,却无法生产出对方在广告里所说的能够创造“创业致富神话”的“彩色带馅面条”。


孙先生说,他和妻子都是下岗工人,在电视上看到了河北一公司的“红麦穗”彩色带馅面条机的加盟广告,非常心动,于是打电话咨询。对方说机器好,产量大,使用普通的面粉就可以生产出高品质的带馅面条。怀着创业梦,孙先生夫妇来到了该公司所在地石家庄,本想好好看看机器的真实生产效果,结果却在几个业务员天花乱坠的“承诺”下,稀里糊涂地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之后就回家做生产准备。


等机器运到,交清了余款,开始生产,夫妇俩才感到不太对劲:无论在面粉里加入多少该公司提供的56元/公斤的“精粉”,也无法成功做出所谓的彩色带馅面条,而且机器噪音大,发烫,还有漏电现象。当初广告里吹嘘的机器内部用的是高科技防粘层技术,可他们只试生产了几次,防粘层就都脱落了,产生了很多锈斑,已经无法使用。


为了这个加盟项目,孙先生夫妇已先后投入了38000多元,其中还有借款。


如今想要退货,才发现这台设备是“三无”产品。而且,公司只给他开具了一张收据,也没有正式发票。更让孙先生气愤的是,他打了很多次电话向公司要求退货,都遭拒绝,后来对方一听到是他,干脆不接电话了。孙先生想通过法律维权,但无奈身在四川,无论是财力还是精力都不允许他长期耗在异乡打官司,最后唯有自认倒霉。


4月22日,笔者以加盟者的身份走进位于省会中山东路的这家公司,进行暗访。


该公司业务代表唐小姐先是让笔者观看了一张宣传光盘,里面详细介绍了这种“投资风险最小,市场前景最大,一年吃掉2万亿”的加盟项目。


笔者提出质疑:为什么这种自称已“研制发展十余年”的带馅面条机,其产品在总部所在地的市面上却没有出现过?唐小姐解释说,该公司曾在省会开过一家带馅面条快餐馆,只是去年年底拆迁了,其营业情况在宣传片里可以看到。但笔者却注意到,宣传片中并没有出现这家快餐店的门脸外景,所有镜头都是在室内拍摄的。


而当笔者询问全国范围内哪里还有这样的快餐店时,唐小姐支吾了几句,最后说“公司只负责卖机器,至于加盟商把机器买回去后开没开店就不知道了”。


笔者提出想看一看彩色带馅面条的实际生产情况,唐小姐称生产技术属于公司机密,只有购机加盟后才能透露。在笔者的再三要求下,她才带笔者来到接待区后面的一个套间,去看“实际操作演示”。但“演示”的只是普通空心面条的制作,并非带馅面条,唐小姐的解释是:“机器这几天有点故障”。


笔者注意到,在该公司的注册商标证书上,其商标“红麦穗”的有效期至2009年2月13日,已过期两个多月了。


“断了线”的“连锁”


省会姑娘小姚大学毕业近一年了,一直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工作,于是计划自己创业。然而,在细心考察过几个项目之后,小姚却越来越困惑。


小姚看中一个名为“响铃公主”的民族饰品连锁加盟项目:“我喜欢这个名字,而且在本市见过它的连锁店,觉得应该比较稳妥。”可是,当小姚近日再次在省会市面上寻找这个品牌的连锁店时,却发现几个月前的“好几家”,如今只剩了中华南大街上的一个小店铺,还以改卖童装为主,数量很少的“响铃公主”饰品被挤在了不起眼的角落,而且款式单一、陈旧,跟其在招商网站上所发布的饰品照片有着天壤之别。


创业心切的小姚于是致电北京的该项目招商总部咨询,谁知招商网站上的“商务热线”已欠费停机,“24小时热线”的手机也已关机,最后只拨通了一个署名“杜经理”的“售后热线”。接电话者告诉小姚,“响铃公主”已经停止对外招加盟商了,公司跟以前的加盟商也都“断了线”,更不清楚石家庄还有没有其连锁店。更让小姚纳闷的是,这位“杜经理”的手机号在该网站的另一个链接里,是属于“龙经理”的。


“一个号称‘致力品牌长期经营’的连锁项目,怎么会说‘断线’就‘断线’呢?”心生疑虑的小姚试着通过网络了解“响铃公主”的信誉。结果让她惊出一身冷汗:一位成都网友说,自己交了2万多元加盟费后发现,公司网页上发布的那些款式根本没有货,实际拿到的货质量粗糙,进价极高,难寻销路。


而省会中华南大街那家加盟店的店主郭女士也告诉小姚,公司招商网站上发布的货品照片是“对外”的,加盟商进货有一个“对内”窗口,输入密码才可以看到真实的货品。郭女士坦承,公司货品更新速度很慢,而且款式与“对外”发布的差异很大。


擦亮眼冷对“一夜暴富”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赵伟律师认为,一些加盟连锁多通过虚假夸张的宣传来诱人上钩,而打着“加盟”的幌子卖设备是最常见的招数之一。鉴于目前相关部门对商业信息的监管,尤其是对网络信息的监管还没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难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他提醒广大创业者,大部分连锁加盟广告中所展现的“美好前景”,只是说明加盟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实际获利情况的承诺。创业者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切不可幻想“一夜暴富”。加盟前一定要实地考察项目的直营店和已有的加盟店,而且最好是“暗访”。


另外,“偷龙转凤”、“货不对版”也是一些人骗取“加盟费”的主要伎俩。一些加盟合同中会有这样的内容:一年内必须购进一定货物(价格多为数十万元),否则就属违约。而当投资人发现产品滞销时,必然不会继续进货。而当投资人索回加盟费不成,要诉诸法律时,对方会以违约相威胁。


赵伟律师提醒广大投资者,擦亮双眼,小心甄别,特别在签订加盟合同时,最好能够咨询专业的律师,将与自己有关的切实利益落在纸上,如果对方不能保证合同的公平、合理性,这样的合同千万不要签。


本报记者翟楠楠本报实习生赵广思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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