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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村证,他人干涉我盖房咋办?[2010/5/13 7:50:00|by:yangyongjian]

我有村证,他人干涉我盖房咋办?


我是河北省武安的,姓董,想咨询一下,我24了,我有一个弟弟23了,只有一处房子。我于今年初审请了一处宅地基,这个地基在一户人家的房后面。那户人在这个地基上开了两块地,这个地方属于村集体所有。我要在这建房,他们家阻拦我,我有大队审批的证,他也想占。不过没有审批的证。还把砖拉到了这块地上,属于非法占有。我不想跟他们打架,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我的公道。不过大队换了村支书,不知道上一届的事现在承认不承认?我想通过法律阻止他不再继续占有我的宅地基,请问我该如何办?


杨永建律师解答: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人民政府颁发给个人建房的的证件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在这个证上,对宅基地的四至、使用面积都有明确清楚的记载。


来信说,自家的宅基地有村委会颁发的证,不知道这个证是什么证?但无论是什么证件,只要不是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个证都是无效的证件,属越权审批行为。与是否更换村干部,现任干部是否承认没有关系。


从咨询内容能够看出,董某家兄弟均已到结婚年龄,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应该督促村干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为其申请宅基地。象本案这样,村干部答应盖房,但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审批手续,一旦出现纠纷,由于没有合法的使用权凭证,维权就成为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没有第三者与之纠纷,在房屋盖起后,将来一旦遇到国家征收、房屋买卖等事情出现时,也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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