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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槐桥乡“以罚代化”追踪二:[2010/12/16 8:26:00|by:hdljs999]
槐桥乡马庄村一年内五起土葬偷埋事件?包村区长称“有火化证”



    前不久,本报先后刊登了曲周县槐桥乡“以罚代化”及丧主不在场的情况下将逝者强行火化的事情。文章见报后,引发群众热议。12月9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今年内槐桥乡马庄村有五人被偷埋土葬。

     12月10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曲周县槐桥乡了解情况。知情群众告诉记者,这么多人都被平安土葬的原因是乡、村向丧主收了“土葬费”。今年的“要价”是8000元,交钱后,保逝者平安土葬,不用火化。马庄村今年共死亡五人,知情群众向记者提供了逝者名单,并称,只有马新和因丧主无力支付“土葬费”被起尸火化。

    据悉,五人中有一名党员,经丧主“议价”交了4000元即平安土葬,其他四人以交七、八千元者居多。

    上午8时30分,记者在槐桥乡政府采访了马庄村包村区长郑建平。针对马庄村五人被疑偷埋土葬的事情,郑建平称,自己只处理在任这两个月内偷埋土葬的事情,并反问记者“被举报的五起偷埋事件如不属实,举报人是不是应该被认定为乱举报和污蔑”?在记下五人的名字之后,郑建平说:“据我所知这几个人有火化证,我核实一下情况吧,半个月之后给答复。”为何需要半个月之久?郑建平表示“下通知最少就需要一个多星期”。

    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曲周县民政局,相关领导介绍说,根据相关规定,如不在县内火化,异地火化前必须在民政局登记,否则视为无效;如在本地火化,县殡仪馆一定会有记录,如两处均无记录,丧者肯定未被合法火化。

    随后,曲周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配合记者查找了曲周县异地火化丧者名单,被举报的五人均不在其中。经曲周县殡仪馆配合查找,这五人也不在曲周县全年火化名单中。

    由此看来,被举报的五位丧者均未被合法火化。如郑建平区长所讲丧者五人“有火化证”,民政局又从未向这五人发过火化证,那么,这些火化证从何而来?莫非从天而降?

    本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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