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2)
农村居民如果要证明自己的身份,一般需要村委会开据的证明信,当然还要加盖村委会的公章,如果村名有了变更,村委会的公章当然也须及时变更。可是,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辛北庄村村名变了,可村委会使用的还是原先的老公章,因为村委会公章与身份证上的村名不同,致使该村村民李喜明无法注册自己的企业,影响了他的事业发展。
内丘县官庄镇辛北庄村的李喜明,有知识有文化爱读书爱看报又肯动脑筋,是远近闻名的能人。他看到本地秸秆饲料充足,结合从报纸上看来的农业科技知识,便联合了几个好友,想开办一家养殖合作社。经过前期咨询,按照合作社申请程序填写了相关表格,连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内丘县喜明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用自己家的房屋作经营场所。
眼看万事俱备,只待工商局批复后,就可领取法人营业执照了。让人没想到的是,工商局在最终审查时发现了问题,村里开出的成员证明和住所证明上所盖的村委会公章和身份证地址不符,按规定不能批复。李喜明的合作社审批手续在此卡了壳,他的致富梦眼看着也成了泡影。
11月10日,记者在内丘县看到了李喜明的身份证和村里开出的证明信。村委会所盖的公章清晰地显示是“内邱县官庄乡辛安屯北庄村村民委员会”字样,而李喜明的身份证上显示的住址则是“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辛北庄村”。
记者陪同李喜明来到了内丘县工商局业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公章上是“辛安屯北庄村”,身份证上是“辛北庄村”,如何确定这是两个村还是一个村?这是明显的不符。这位工作人员还指出,官庄在好几年前就撤乡设镇了,而村委会的公章上还是“官庄乡”,显然已经不行了;还有,内丘县原来叫内邱县,是最近改的名,县政府新近下了文,从今年10月1日起,所有公文、程序、批复等,都要用“内丘”新县名,而所盖的公章上也没换,当然这些是大家都知道的,可以放过,但村名不符的问题是不能放过的。
随后,记者又来到官庄镇政府。包村干部刘敏对记者说,官庄确实早就撤乡设镇了,各村的公章按说也早该换了,但是这一带农村的经济基础较差,刻公章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要增加村里的负担,所以这项工作一直没有进行。给李喜明开的证明信上加盖的公章是村里惟一的公章,目前一直在使用,也没有出现过什么问题。
刘敏向记者表示,李喜明开办合作社搞养殖经营是个好事,镇政府也很支持,至于出现了不能批复执照的事情,镇政府愿意出面与县工商局沟通,设法帮他把事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