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名片
  • 姓名:暂无
  • 性别:男
  • 地区:暂无
  • QQ号:暂无
  • Email:zhuy_958@sohu.com
  • 个人签名: 暂无
最近谁来看过我
博客统计
    日志总数:13 篇
    回复总数:1 条
    留言总数:0 条
    日志阅读:1981 人次
    总访问数:4001 人次
写博文首页 >> 查看zhuyan发表的博文
国土部将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调控房价[2009/11/22 7:47:00|by:nongmin]

国土部将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调控房价


国土部积极酝酿新一轮土地调控政策。


  据《华夏时报》报道,对高地价以及高房价的调控,在整顿土地市场的同时,国土资源部也开始从饱受争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手了。


  11月16日,记者获悉,国土资源部在正式对商品住宅用地进行面积设限后,其近期在北京、上海等地区的调研已经暂告一段落,并正在形成2010年新的土地调控政策,这些政策将包括出台相关囤地处罚的措施、酝酿增加土地增值税等。而据记者了解,之前试点的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也将继续推广。新的土地政策一旦严厉执行,必将对楼市泡沫形成打压之势。


  国土部酝酿新版土地调控


  针对目前的高地价和严重的囤地现象,积极酝酿2010年新一轮的土地调控政策是国土资源部近期的主要任务。


  11月13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出台文件,针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首次给出明确的上限,要求大城市不能超过20公顷。


  但据记者了解,国土资源部的新土地调控政策,远不止于此。新的土地调控政策还将包括不同区域灵活供地、加大力度打击并曝光相关土地违法案件、出台相关囤地处罚的措施等。而进一步明确税收政策,增加土地增值税,把土地增值部分返还给社会也在商榷中。同时,国土部正在加快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农地入市”解困高地价


  除了上述2010年的土地调控新政,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即将展开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试点。


  11月17日,据相关媒体报道,浙江省对外透露,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从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


  这种模式的核心,就是将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原有农村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据悉,这种模式和实验获得国土部、国务院研究中心等部门的高度关注,并有望获得其他省份的借鉴。


  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显然必将大大缓解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而地价抬高房价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土地调控打压高房价


  如果新的土地调控政策严厉执行,目前泡沫严重的楼市必将受到严重打压。“2009年中国的房价太高,其深层次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供应行政制度、垄断性的卖地体制、对开发商囤地涨价谋利行为打击不力、地方政府的房地产财政和房屋的持有成本很低,是这些体制问题的一次集中爆发。”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直指目前的土地政策和开发商拿地后的二次囤积和垄断,是导致土地供应紧张和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


  而此次国土部的新土地调控,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治理囤地和地王。


  周天勇认为,土地调控政策包括治理囤积土地一直以来都有政策,但是以往多次清理未开发两年以上闲置土地,都不了了之,如果新政策得到执行,高房价势必会受到打压。


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受热捧

 

  11月16日,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向媒体表示,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不过随后浙江方面将“农村集体用地”更正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大部分网友对“‘集体建设用地平等化’使农民拥有了集体土地的主体地位和土地出让的收益权利,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一个巨大资金来源,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大制度安排,也是完善我国土地法律体系的一个必要环节。”表示认同。有网友对此举高度赞扬,表示若“浙江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是真,那么必将此举若在全国推广,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大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打击开发商囤积待涨的局面,让房价降到合理的水平。就象“当年小岗村一样解决中国温饱一样解决当今中国的住房问题”!那将是石破天惊之举。
  还有网友提出更为市场化的建议,认为公平的做法应该是彻底废除征地制度。对纯公益性的,政府就不该有任何利益,即纯公益性的用地政府只能贴钱绝不能赚钱。非公益性的则完全市场化,由开发商直接和农民商量价格,谈得拢也好,谈不拢也很正常,政府不插手。
  也有少数网友表示担心政府低价收购农民的土地,然后又高价卖给开发商。还美其名曰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同时对农村城市化后,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表示担忧。表示还是需要剩下方寸土留给子孩耕的,否则经济上去了基础卖完了。
  众多网友在希望浙江方面再现行法律范围内需求突破的同时,也呼吁相关土地法律能够变动,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也便于地方政府在操作上更有法律依据。比如有网友提出土地私有化等建议。
阅读次数(303) | 回复数(2)
上一篇:搞笑婚前婚后男女
下一篇:内蒙古出台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