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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权益遭剥夺 县府法院都没辙

时间:2012年12月11日信息来源:南方农村报 点击: 【字体:

村民权益遭剥夺 县府法院都没辙

李福仁已记不清是第几次到仁化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上访。

村民权益遭剥夺 县府法院都没辙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李秀林 实习生黄齐雄) 当代社会几乎没有人不与政府打交道。在乡村,从征地拆迁到领取粮补,从各种证件的办理到大小纠纷的调解,官民的互动,维系着社会的正常运转。而这种互动的质量,也成为衡量公权“体温”的重要标尺。
  为人民服务乃政府宗旨,亦应是每位公务人员的座右铭。然而,口号不等于行动。在一些地方,官僚气息浸淫之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成为百姓对部分政府部门工作作风的生动描绘。然而,细察之下不难发现,在矛盾复杂多变的社会转型期,对于许多身处体制末梢、“职小位卑”的的基层官员来说,面对公众纷繁复杂的诉求“呼而不应”,在工作态度等个人因素之外,也有着许多“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全国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民主社会正是起于民众与政府打交道过程中所碰撞出的点点星火。虽然这星火,或为怨气,或为怒气,甚至是戾气,但无论官员,还是民众,都必须努力学会在理性与法治的轨道上,提升彼此的沟通水平。从今日起,南方农村报推出2012年终特别策划——“我与政府打交道”,讲述农民求助公权的酸甜苦辣,展现官员接待百姓的诸般面孔,以期促进政府作风改善、职能转变,以期官民沟通平台更广、渠道更顺。
12月3日,连下几天雨的仁化县城没有彻底放晴,凛冽的寒风伴随着湿冷的寒气一阵阵地打在行人的脸上。但是,恶劣的天气并没有挡住李福仁前往县法院的脚步。
  李福仁是仁化县丹霞街道岭田村小田一组村民。3年前,因认为集体福利被村小组非法剥夺,他走上上访之路。3年来,他到过街道办、县政府,堵过县领导,也尝试了国家、省、市三级网上信访,甚至还开通微博,但其维权行为一直没等到他想要的结果。
  在李福仁看来,对于他这个普通百姓来说,经常和官员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情。但为了讨回权益,李福仁实在想不出,除了政府,他还能依靠谁。
外来户被夺分红权
  “文革时入的户,现在却成了空挂户。”
  1972年,李福仁和两个哥哥随母亲从湖南永兴县迁回仁化县岭田村——李母的出生地。此事是在李福仁的舅舅、时任丹霞公社书记的张罗下完成的。一年后,李福仁一家四口正式入户岭田大队(现岭田村)小田一组,人均分到2亩地。
  李福仁回忆道,自己和两个哥哥的童年是在当地小孩的欺侮下度过的。1984年,因家中贫困,15岁的李福仁不得不辍学。之后,李福仁开始学习家电维修。
  1980年代的仁化县,普通家庭少有彩电,黑白电视机也是稀罕物。借着修家电的机会,李福仁认识了当地的一些官员,小到派出所长,大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给这些人维修家电,李福仁只是收取零件费,不计酬劳。一些官员除了给他介绍生意外,还会跟他吃饭,交朋友。李福仁说,他没有炫耀过和某些官员的关系,也没有时常去找他们要求关照。
  2009年起,李福仁开始在仁化县租住。他说,搬出小田一组,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堪村小组的排挤。这一年,入户小田一组36年的李福仁变成了空挂户。
  2009年3月,小田一组通过了一份《协议书》,称“经本组开会决定,凡是出嫁女、在本组的挂户人员(即无本村百分之八十以上村民签名私自进入本村落户者)、已成事实婚姻的,不得参与本组事务,不得享受本组福利”。2009年4月,小田一组依据上述《协议书》,取消了李福仁一家2009年村小组集体分红。
  “文革时入的户,现在却成了空挂户。”对于小田一组的决定,李福仁感觉莫名其妙。
接访日获领导批示
  “我们能协商解决,还要找政府干什么?”
  2009年4月,在与村小组干部协商无果后,李福仁走上了上访维权之路。
  接到李福仁的上访材料后,仁化县丹霞街道综治办召集驻岭田村工作组成员、岭田村委会干部以及小田一组村干部进行调查了解后认为,李福仁是小田一组村民,应享有合法的村集体利益分配权,建议由村小组和李福仁协商解决。
  “我们能协商解决,还要找政府干什么?”对于街道综治办的回应,李福仁觉得可气又可笑。2009年5月2日,李福仁以《村小组侵权,希望还我合法权利》为题,向广东省信访局进行网络信访;27天后,他再次以《村长侵权,谁能帮我还我合法权利》为题,向国家信访局进行网络信访。
  在国家和省信访部门的压力下,丹霞街道办于2009年8月20日再次召集李福仁和小田一组干部卜贤明、张文清、吴亦强等展开协商。通过协商调解,李福仁同意在村小组恢复其本人和家庭成员村民权利的前提下,放弃2008年村小组集体分红,并不再追究村小组私自取消其一家2008年合作医疗待遇一事。
  然而,2010年3月,小田一组干部再次以村小组2009年通过的《协议书》为由,取消了李福仁一家的集体分红和2009年的合作医疗补贴。
  “真是反复无常!”李福仁十分气愤,再次上访。他说,2010年3月起,自己每天都要上访,不是街道办,就是信访局,像上班一样,接访的人员也熟识了他,“但对方除了倒茶和接受信访材料外,也不会多聊。”
  2010年11月12日,经过半天的等待后,李福仁受到了仁化县副县长林国华的接访,林批示:“请(丹霞)街道办主要领导牵头组织解决,确保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并按信访时限将调处情况上报县信访局。”
持利刃刺伤村干部
  “对我的事情,连政府都管不了,我还能怎么办?”
  林副县长的批示并没有改变李福仁的命运。
  2011年1月13日,小田一组向村民发放了人均200元的分红,李福仁一家再次被排除在外。听到消息后,李福仁拿起家中的水果刀直奔村干部吴亦强家中而去。
  “只是想威胁他一下。”李福仁说,他当时左手卡着吴亦强的脖子,右手拿水果刀放在吴亦强的胸口,没有想到会刺伤他,“对我的事情,连政府都管不了,我还能怎么办?”
  当天下午,李福仁被仁化县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抓获,随后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
  就在李福仁刺伤吴亦强的两天后,小田一组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小组干部。新任小组干部上任后,仍旧按照2009年的《协议书》剥夺了李福仁一家的分红和合作医疗待遇。
  获释后,李福仁将情况再次反映到广东省信访局,同时开通了一个微博账号,名字叫“村小组侵权被告到”。
  2011年7月11日,仁化县政府作出《关于丹霞街道办岭田村委会小田一组村民李福仁申请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益的处理决定》。《决定》称,李福仁是岭田村小田一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应享有该村集体资产产权以及其收益,村小组以大部分村民不同意为由取消李福仁一家的分红,侵犯了李福仁的合法权利。小田一组应支付李福仁集体收益分配款2200元。
  2012年3月12日,因小田一组拒绝按上述《决定》支付2200元分红,李福仁向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3月31日,仁化县法院审理后决定强制执行。
  “这下总能行了吧!”收到法院强制执行决定时的一刻,李福仁稍稍松了一口气。然而,法院还没有帮助他拿到以前的分红,李福仁2012年村集体福利再次遭到了剥夺。
  在多个部门奔波上访,再次成了李福仁的“必修课”。
多部门称无能为力
  “如果不时常提醒下,那他们(政府部门)更不理会了。”
  12月3日下午2点多,李福仁骑着摩托车来到仁化县法院侧门,跟安检人员打了声招呼后,便径直走了进去。
  李福仁来到位于法院二楼的执行局,首先跟他接触的是一位女工作人员。还没等李福仁陈述完缘由,她便打断说,执行局正在调取案卷,马上执行。他又来到执行局一温姓负责人的办公室。对方很肯定地说:“今天下午执行。”
  对于这些“好消息”,李福仁却感觉不到一丝喜悦。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之前,法院一直说小田一组没有可以执行的村集体银行账户。”
  一天后,李福仁致电仁化县法院,对方再次表示无法执行。
  随后,李福仁去了仁化县综治办。今天接待李福仁的并不是他之前遇到的工作人员。李福仁把手中的纸质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对方看了几眼并询问了一些问题后表示,他们不能直接解决问题,还是要靠下边的单位,建议李福仁去人大或者街道综治办。
  对于此种说法,李福仁说,他已听过多次,“去了县综治办,叫我去街道办;去了街道办,叫我去村委会。”虽然已经不抱希望,但李福仁还是听从了工作人员的意见,再次发动那辆残破的摩托车,冒着刺骨的寒风中前往下一个目的地——丹霞街道综治办。李福仁说,他这样做的目的是让政府知道,还欠自己一个公道,“如果不时常提醒下,那他们(政府部门)更不理会了。”
  当天到丹霞街道综治办上访的人不多,李福仁等了一会儿,就有一男工作人员找他问话。问完,这位工作人员便出去了。丹霞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都认识李福仁,李福仁也认识里面的每个人。李福仁说,街道办是他常来上访的地方,“我甚至去过街道办党工委书记的宿舍反映问题。”
  12月4日,丹霞街道办党工委书记梁玉清在电话中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对李福仁的事不知情,也没见过这个人。丹霞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王剑斌则表示,“小田一组没钱,我们也没办法,街道办只能起监督作用。”
  岭田村支部书记王华古说,目前村小组没有集体账户,有收入就放在私人开的账户上,“但小田一组现在没钱。”王华古表示,他一直都在给小田一组做工作,为李福仁的事还得罪了很多人。他说,“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于这种纠纷,村委会只能调解,没有权力命令村小组执行。”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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