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受不了邻居院落中小猪场气味的村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找到了村干部反映情况,要求村里出面解决村中“养殖场”污染问题。谁知这位村干部因为惧怕这位村民县机关有亲戚的威力,先是借口推三阻四,最后竟以“都是乡里乡亲的,忍忍也就过了”“人家县城有后台,搞不好咱们日后都不好过”等等之类的话搪塞几位村民。此后,事情的解决并不是因为有效的方法,而是因为在村干部的“好人主义思想”之下最终不了了之。
在农村,诸如此类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几乎每天都有,一些村干部认为这样的事解决起来颇费心思,一来牵扯精力不说,还容易得罪人,日后于己不利;二来都是乡里乡亲,为挣钱都不容易,不能动不动就介入小小纠纷之中。于是,有些村干部要么处理矛盾避重就轻,要么找理由推卸责任,完全一副“好人主义思想”。
也有的村干部错误地认为,“和稀泥”式的干部好当,最多遭致群众背后骂两句,不会影响自己前程。而一旦秉公去较真,得罪了哪一方也不好,与其费力不讨好地惹麻烦还不如想尽方法尽早躲开,因而对于村民之间的问题冷淡对待或推诿扯皮。殊不知,这样一来,不仅不利于农村社会矛盾及时有效地解决,而且也大大降低了村干部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辜负了民意。
村干部是村民信任的当家人、领头雁,更是群众生产、生活中所信赖的朋友。新形势下的农村不仅需要农村干部具备较强发展农村经济的素质,而且也需要村干部具有善于解决新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更需要敢于挑战困难勇于担当责任的果敢和勇气,帮助村民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构建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张家口市阳原县东井集镇东关街 刘如福